山东法制传媒网广西:(刘军 奉仰鸿)2020年5月14日,广西省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联合当地政府部门、社区共计50余人前往执行现场,将被占用的2500平方土地进行执行清场,顺利移交给申请执行人,有效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助力疫情期间当地企业复工复产,为经济开发项目建设注入强有力的司法力量。
获悉,2014年7月,廖某与农垦公司签订《果园、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双方约定农垦公司将其名下7.33亩农场果园、土地发包给廖某承包经营,承包期限为15年。同时还约定廖某应当遵守农垦公司的承包经营统一规划,在承包经营期间,农垦公司或者政府因建设需要收回承包果园、土地时,廖某应当无条件服从。因项目经济开发建设需要,廖某承包经营的果园、土地被纳入项目用地范围,农垦公司将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地上附作物、青苗补偿标准通知廖某,并要求廖某归还土地,但廖某拒不归还土地。2019年3月20日,农垦公司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下对廖某承包经营土地上的附作物价值进行评估,但廖某依然拒不归还土地。农垦公司为了推进项目建设的进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2019年8月5日向雁山法院提起诉讼。经雁山法院审理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廖某将承包经营土地返还给农垦公司。一审判决后,双方在法定期限内均未提起上诉。
上述判决生效后,农垦公司一直催促廖某返还土地,但廖某依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返还土地义务。因廖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损害农垦公司的合法权益,农垦公司向雁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受理执行案件后,主办法官立即通知廖某前往法院了解情况,向其释法说理,劝说其主动处理承包经营土地上的附作物并返还土地,并向其展示法院、公安、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打击规避、逃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措施,说明如果其依然拒不履行返还土地义务,将以涉嫌拒执犯罪为由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廖某在拒执犯罪的震慑下态度有所缓和,同意回去尽快与农垦公司协商处理。廖某回去之后主动与农垦公司沟通,但其提出的补偿标准越来越高,最后双方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廖某仍然未履行返还义务。
受疫情影响,该经济开发项目建设暂时停滞。企业复工复产后,农垦公司为抢夺时间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减少受疫情影响遭受的经济损失。农垦公司主动到法院了解执行进度,沟通执行方案。雁山法院经研究决定尽快进行强制清场行动。
5月14日下午,该院组织执行干警、法警20余人与当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30余人组成联合执行团队,分成警戒组、协调组、实施组、后勤机动组。先由警戒组将执行现场全部封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执行现场;协调组做好执行研判与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围观群众的说理工作;实施组使用两台挖掘机现场施工,将承包经营土地上的附作物全部清除;后勤机动组负责现场录像、拍摄、现场物品整理登记。四个小组分工协作,执行过程未发生严重干扰执行的行为。经过两个小时的施工,涉案土地上的附作物被全部清场完毕,现场物品完成清场登记,最后顺利将清场完毕的涉案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农垦公司。
雁山法院在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和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强司法能动性,积极发挥法院职能作用,持续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为经济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地司法保障。截止5月15日,该院执行案件共执行到位金额1659万元,并全部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充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缓解申请执行人因疫情影响遭受的经济压力。(广西省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