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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雁山区法院首起涉疫情刑事案件“远程开庭”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广西:(廖婷)5月13日上午,广西省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提讯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疫情刑事案件——额温枪诈骗案,被告人刘某涉嫌诈骗罪。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被告人刘某谎称有额温枪货源,并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的钱财达255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3月2日,被害人王某通过微信与被告人刘某约定以255000元向其购买750把额温枪,当日王某即分三笔将255000元转账给了刘某。而刘某在没有额温枪货源以及明知深圳市方正阳智能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取得额温枪生产许可、没有额温枪现货的情况下,仍对王某谎称其有额温枪货源,并在收到王某转账的255000元后,陆续将其中的20余万元转账给微信名“豪仔财务号”的人帮其上分用于网络赌博及其他个人支出。之后,在王某的多次催促下,刘某编造各种理由拖延发货,且在王某催其退款后也一直未将钱退还,并对王某的来电和微信不予理睬。2020年3月7日,王某报案。同年3月12日,深圳市公安局天安派出所民警在深圳市福田区皇御苑10栋楼下将刘某抓获,于次日移交给雁山第三责任区刑警大队。2020年3月14日至4月8日期间,王某陆续收到刘某及其家人退还的255000元,并于4月10日出具了谅解书,对刘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据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及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雁山区法院立足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利用远程庭审系统“隔空”审判。庭审中,各环节衔接紧密、流程规范顺畅,通过快立快审快结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本案是该院首起涉疫情刑事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将择期宣判。(广西省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