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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执行 司法为民 吉林柳河法院执行法官成功执结抚养费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徐萌)丛某和李某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丛某一直拖欠抚养费,也没有去探望过孩子,听起来这位母亲是不是很“不靠谱”?没错,近日柳河法院的孙晴法官在接到这件案子时也觉得很费解,虽说大人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可是自己的孩子怎么能不管呢?同样身为母亲的孙法官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
 
  孙法官拨通了被执行人丛某的电话,通过交谈孙法官了解到,丛某离婚后身体一直不好,治病花费了大量的积蓄,导致现在生活很困难,再加上和前夫一直存在较多矛盾,她内心非常痛恨前夫,也因为不想见到前夫,所以干脆连孩子都不见。以她目前的经济状况实在凑不出抚养费,便一直拖着不给钱也不去探视孩子。
 
  了解到真实情况后,孙法官耐心地做起了丛某的思想工作,不仅向其充分释明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还从孩子成长和身心健康的角度,苦口婆心地对她进行劝说。最终,法理与情理的双重引导下,丛某表示:“我心里真的非常惦念孩子,真想马上就见到孩子,也想知道我俩离婚后孩子的过的怎么样,我就是借钱也一定尽快把孩子抚养费凑齐!”
 
  4月29日,被执行人丛某主动联系孙法官表示已经筹到钱并且已经到了法院,此时已是午休时间,孙法官得知后马上接待了她。被执行人丛某一次性将9600元抚养费交到法院,并表示以后一定按期履行。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抚养费案件对于执行法官来说不仅是简单的执行案件,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纠纷不仅涉及到金钱,更掺杂了家庭内部诸多的情感因素,因此,执行法官在执行时,更需兼职充当一名“心理咨询师”,在法理与情理的博弈中找到两者之间的平衡点,让执行能够兼具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而对于执行抚养费、赡养费的案件,法官都会加快办案进程,保障老人、儿童的合法权益,让执行变得更有温度。
 
  抚养费可以执行,但亲情不能
 
  希望夫妻双方能承担起各自的责任
 
  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