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陕西:(贺金霞)4月29日,陕西省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民忠、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培兴、张村驿法庭庭长乔喜林一行深入到党家河煤矿(陕西富源煤业)和芦村沟1号煤矿走访调研,了解辖区煤矿企业的发展情况并向其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单。
走访党家河煤矿过程中,富县法院院长周民忠通过煤矿企业负责人的详细介绍,了解了企业的发展情况、煤炭的生产、销售情况,职工安全生产工作,影响企业发展的问题和困难。在之后的调研座谈会上,周民忠院长强调,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切实做好煤矿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法院作为审判机关,会着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为煤矿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辖区经济稳定发展。
走访芦村沟煤矿过程中,周民忠院长现场查看煤矿项目施工现场,了解项目的设计和进度情况,并希望该煤矿能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随后,周民忠院长深入张村驿人民法庭,查看了法庭审判楼改造工程,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意见。(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