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宫兆洲 刘晨 柳勇丞)吉林省长白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为提升警务工作水平,保障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按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六专四室”建设规范》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情况仔细研读“六专四室”即专用囚车、专用羁押通道等建设规范具体内容,积极与院领导、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共同为建设“六专四室”工作项目献计献策,提高安全设备配备档次,力争做到安全保障工作上新台阶。
“六专四室”建设初期,该院首先将机关监控设备建设配备齐全的基础上,不断对易发生问题的不安全死角定期进行检查更换已损摄像头,在重要位置增加摄像头安装数量,全力做到无死角监控,从而保障干警、案件当事人等的人身安全,现有摄像头数量共计118个。此外,“刷卡”门禁系统易出问题,他们就更换“人脸识别”门禁系统,更换后的“人脸识别”门禁系统操作简单、安全有效、省时省力,对正常的庭审活动实行有效分隔审判、办公区间发挥了积极有效的安全保障作用。
该院司法警察大队会在各项警务活动非常繁忙的情况下,不放松加强安全管理和设备检查更换工作,特别是他们认真对待“六专四室”相关建设工作标准,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工作细则下狠功夫,认真查找漏洞,补齐短板,在坚决防发事故上做文章,以此保证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法官及当事人人身安全。(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