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王霞)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政府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要求,在长铁中院的指导下,2020年4月13日,延边铁路运输法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正式揭牌。
该中心是按照“六有”工作要求,结合我院行政审判实际设立,旨在推进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推动法院工作由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构建和谐官民关系,节约行政和司法资源,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为确保该中心的实际运行,我院拟定了实施方案及协调化解暂行办法等配套机制,就行政争议协调化解适用案件范围及具体工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并与延边州司法局等州直行政机关座谈,就健全重大事项事前研判机制、加强诉源治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达成共识。
延边铁路运输法院将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为依托,加强与州直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切实形成多元化解行政争议的强大合力,实现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吉林省延边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