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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博山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
   山东法制传媒讯: 淄博市博山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3月23日在区会务中心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森,副主任赵德、邓迎春、房宽良、司志荣,秘书长王继明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刘承志列席会议。
 
   会议先后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和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投票确定了2016年专项工作评议被评议部门。
 
   李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各镇人大和街道(开发区)人大代表工作室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对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权,注重抓好自身建设,不断增强人大工作实效;要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深化“双联”工作,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要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把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好、完成好。
 
   关于专项工作评议,李森强调,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明确任务分工和具体步骤安排,把评议各个环节的工作做细做实,努力增强评议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实效性;被评议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接受监督评议,以评议为契机,积极转变作风,努力改进工作。( 作者:公克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