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病榻前,法官俯下身,一项一项核对材料,轻声细语地询问;床头边,一份判决书递到家属手中,道谢声一时没有停下来。近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鸭园人民法庭的法官把办案现场搬进了当事人家中——没有法槌,没有审判庭,窗台上立着一枚国徽,墙上挂起“巡回法庭”的横幅,一张床边的小桌、几把椅子,便撑起了一场特殊的“庭审”。凭着这份送上门的耐心,法庭妥善办结一起宣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并指定监护人的特别程序案件,把司法的暖意,稳稳送到了群众心坎上。
一、孤身一人的艰难守望
刘某今年50岁,一场疾病让他的意识渐渐模糊,生活彻底不能自理——走不了路,也提不了笔,只能终日躺在床上,日常吃饭也只能靠着鼻饲管维持;更让人揪心的是,他无父母、无配偶、无儿女,人生的下半场,身边能依靠的只有他的亲生姐姐与弟弟。多年来,弟弟和姐姐一道挑起照护他的担子,兄妹俩一个搭手、一个出力,日子过得并不轻松。
不久前,刘某的弟弟走进鸭园法庭,咨询指定监护人的法律手续。事情不复杂,姐姐这些年始终不离不弃,端水喂饭、洗涮收拾,刘某的饮食起居早已离不开她。兄妹俩一合计,想把监护人指定为姐姐,让“照料的人”与“监护的人”合成一个方便更好的照顾弟弟刘波的饮食起居。承办法官研判案情时得知,刘某无法自主行动,到庭应诉对他而言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与其让当事人犯难,不如让法官多跑一趟——为切实减轻群众诉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庭决定:上门办理。
二、围坐床边的法理与家常
刘某的卧室,就这样成了临时法庭。窗台上,国徽端正立着;墙上,红底白字的“二道江区法院巡回法庭”横幅格外醒目。法官一身法袍,俯身在床边逐项核实他的病情和生活状况,书记员的笔记本电脑摊在膝头,询问笔录一字一句记下;床边,姐姐和弟弟挨着坐下,把家里的情况慢慢说给法官听。法理情理,一样都不能少:法官一方面向当事人释明民法典关于监护人顺序以及“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的相关规定,把变更监护人的条件、程序掰开揉碎讲明白;另一方面,一行人也静静听姐姐讲这些年的辛苦,听弟弟说出心里的顾虑,引导兄妹俩把话说透、把心贴近。“姐姐多年不离不弃,这份手足情深,法律理应保障;把监护人变更为最合适的近亲属,正是为了让他得到更好的照护。”一番温和的话语,让一家人心头更暖、心里更安。
事实查清后,法庭依法作出裁判——宣告刘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刘某的监护人为其亲生姐姐,同一时间也一并将送达、释明等手续当场办结。“真没想到法官能上门来办,帮我们解决了大难题。”姐姐红着眼眶,连声道谢。
三、司法温度抵达“最后一公里”
案结了,事未了,温情还在延续。鸭园法庭立足基层实际,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对涉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案件,主动把司法服务的触角再往前伸一伸——让法官走出审判庭、走进卧室,把法庭搬到群众家中,把裁定送到病榻之前。迈出去的是脚步,省下来的是群众的奔波;既守住程序规范的底线,也接得住群众“急难愁盼”的期盼,用一次次有温度的司法实践,守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司法的温度,不止于一次上门。下一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鸭园法庭将持续深化“如我在诉”理念,把上门办案、巡回服务办成常态,让那块立在窗口的国徽、那面挂在墙上的“巡回法庭”横幅,出现在更多需要它的地方,一步步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让公平正义不只在判决书里,更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地方落地生根。(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