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联助,润企兴商
河南新郑法院“课堂+庭审”双线护企 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山东法制传媒网:(左林霞 张睿)
【前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工商联及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市工商联关于“法护联助润企兴商”专项活动的工作要求,新郑市人民法院与新郑市工商业联合会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共同开展“法护联助润企兴商”专项活动,通过搭建法企常态化沟通桥梁,凝聚司法与统战合力,将法律服务端口前移,精准回应企业多元司法需求,切实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化解潜在矛盾,以更优法治供给护航辖区企业行稳致远。
10月22日下午,新郑法院推动司法服务从“坐堂办案”向“靠前预防”延伸,举办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会,邀请郑州西亚斯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新郑法院营商环境研究员臧开文专题讲授“合同思维及其运用”,并组织企业代表旁听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庭审。新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代蔚青主持活动。新郑市辛店镇商会、郭店镇商会、新华路商会部分会员企业代表参加培训。
活动以“课堂赋能+庭审观摩”双线并行的方式,帮助企业增强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依法经营、合规管理水平,从源头减少纠纷、降低诉累。
活动中,代蔚青对参会企业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并通报了新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她表示,合同贯穿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合同风险防范能力直接关系企业的稳健运营,希望企业代表通过“听得懂、看得到”的方式,把法律风险意识真正带回经营管理一线。
授课环节,臧开文副教授围绕“合同思维及其运用”,从合同订立中的要约承诺、真实意思表示、书面形式和签字盖章讲起,延伸至合同要素、无权代理、职务代理、表见代理、公司对外担保等方面内容,基本覆盖企业合同管理全流程。结合真实案例,生动说明“履约留证”的重要性;围绕格式条款提示说明义务、违约金的补偿性与惩罚性、擅自转租、买卖不破租赁等企业常见风险点进行重点提示。
参训企业代表认真聆听、仔细记录,并就企业经营过程、合同签订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提问,臧开文副教授结合实务经验及法律规定逐一悉心解答。企业代表们普遍认为授课内容系统、案例鲜活、针对性强,对企业从“事后打官司”转向“事前防风险”很有帮助。
课堂结束后,企业代表走进审判庭,旁听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旁听法庭调查、举证质证、争议焦点归纳和法庭辩论全过程,企业代表“零距离”感受庭审,进一步加深了对合同约定和证据留存重要性的理解。有代表谈到,课堂上讲的“留证意识”在庭审中变得具体可感,合同条款写不清楚、履行痕迹留不完整,到了法庭上就是实打实的风险。
企业代表表示,此次活动既有理论讲解,又有庭审观摩,把“合同思维”讲到了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环节,把“风险意识”摆到了合同签订履行的第一线,对依法签约、诚信履约、留证维权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下一步,新郑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护联助润企兴商”专项活动,丰富法治讲堂、庭审观摩、风险提示、司法建议等助企服务形式,推动法治服务从“活动化”向“常态化”、“广覆盖”向“精准化”延伸,提升涉企审判执行质效,以更加精准、高效、温暖的司法服务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为辖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作者: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