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罗颖)金秋九月,硕果飘香。当前正值周至县猕猴桃集中成熟、开园上市的关键时节,累累挂满枝头的猕猴桃,凝结着全县果农四季耕耘的汗水,是群众增收致富的“黄金果”,更是周至特色农业的丰收希望。
伴随着丰收时节来临,辖区出现偷摘、盗采猕猴桃违法行为,且存在未成年人结伴作案。个别青少年法治意识淡薄,心存侥幸、盲目跟风,错误认为“摘几颗果子不算偷、不值钱、没人管”,趁傍晚、夜间结伴潜入果园私自采摘,把贪玩猎奇当作小事,殊不知早已触碰法律底线。
法网恢恢,小节不拘终酿大错。农作物属于公民合法私有财产,受法律严格保护。无论盗取数量多少、价值高低,只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猕猴桃,均属于盗窃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达到追诉数额、次数标准的,构成盗窃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结伴盗果看似是贪玩小事,实则隐患极大。此类行为不仅肆意践踏果农劳动成果、扰乱乡村丰收秩序,一旦形成违法记录,将对个人成长、学籍政审、未来从业、人生发展造成长期负面影响,年少一时贪小利,终将付出沉重代价,得不偿失、追悔莫及。
在此,周至法院郑重警示广大群众及青少年:
一、勿以果小而偷之,勿以事微而纵之
法律面前无小事,丰收时节无特权。翻墙采摘、顺路偷拿、夜间盗果、结伙窃取,全部属于违法行为。贪念虽小,违法属实,伸手必被查、偷窃必追责。
二、压实监护责任,筑牢家庭教育防线
广大家长务必切实履行监护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孩子傍晚、周末、课余时段的外出管理,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尊重劳动、敬畏法律、明辨是非,坚决杜绝跟风偷果、涉农违法等不良行为,从源头杜绝少年犯错。
三、共护丰收硕果,共建平安法治乡村
希望全体群众自觉尊法守法,珍惜果农劳动成果,坚决抵制盗窃农作物等各类侵财违法行为。同时提醒广大果农提高防范意识,加强果园巡查管护,完善安防措施,遭遇果实被盗及时报警、固定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小小猕猴桃,承载大民生。下一步,周至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聚焦丰收季涉农治安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田间普法、巡回审判,精准整治盗果乱象,严厉打击各类涉农侵财犯罪,持续做实做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与源头治理,以坚实司法力量守护群众“丰收果实”,护航周至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守护辖区金秋平安稳定。
供稿:陕西省人民周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