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惠婧华 李维静)7月17日,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泾干人民法庭刘晓红法官成功化解一起家事纠纷。此次诉讼,法官秉持“调解为先”的理念,在充分倾听双方诉求、查明事实后,考虑到被告身患疾病、生活困难的现实处境,融情于法、多方协调,最终促成双方和平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经济补偿问题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基本案情
原告与被告结婚多年,婚内子女不幸因意外事故离世,二人为此深受打击,夫妻感情逐渐疏离,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原告遂再次诉至法院。泾干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并未急于开庭,而是第一时间对案情进行了细致梳理。
倾力调解
审理中,法官了解到被告身患疾病,医疗开销巨大,且缺乏稳定经济来源,内心极度焦虑,担心离婚后失去依靠。而原告则坚持认为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无力继续共同生活。鉴于双方对立情绪严重,且涉及患病一方的生存保障问题,法官制定了分步调解方案。一方面,通过“背对背”方式单独与双方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安抚情绪,引导双方理性面对现实;另一方面,刘晓红法官积极联动执行法官,就补偿金额、支付方式等关键问题,与双方进行了十余次的面对面磋商及电话沟通。最终,法官在法理框架内充分考虑了被告的生存权益,促成了双方均能接受的调解方案。协议达成当日,原告当场全额履行了经济补偿金及关联案件款项,真正做到了定分止争。
泾阳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以人为本”原则,将法理释疑与情理暖心相结合,妥善化解家庭内部深层次矛盾。下一步,泾阳法院将持续优化家事纠纷化解机制,紧盯涉残疾、低收入等特殊群体案件,强化风险前置预警,灵活采取柔性调解方式,切实加大对弱势一方的司法关怀力度,并通过常态化开展判后回访,督促补偿款落实到位,以家事审判现代化助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