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彭莎莎)“三个规定”是保障公正廉洁司法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扭住不放、一刻都不能放松。自全面推行“三个规定”填报工作以来,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全院干警认识到位、行动自觉,填报数量真实客观、连续稳定,没有出现凑数填报、虚假填报、非正常零报告等问题,整体落实规范有序。
但结合日常办案实际和上级法院通报的典型案例,我们也要清醒看到,一些容易忽视的风险点仍然存在。比如,个别干警可能认为“只是口头问一句”“对方是熟人不好记录”,或者觉得“案件没办成就不用填”,这些想法恰恰是制度执行中最需要警惕的。按照要求,所有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倒查“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任何时候查出不如实记录,都将严肃追责。另外,部分当事人、律师以及地方党政干部对“三个规定”还不够了解,有时会无意中过问案件,这就需要我们在接待、沟通中做好解释和记录,既守住底线,也争取理解。
为此,全体干警要继续坚持“逢问必录、应报尽报”,不凑数、不注水、不隐瞒。审判执行一线的同志要定期自检是否存在“该报未报”的情况,避免因长期零报告积累风险。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把“三个规定”作为日常提醒的重要内容。同时,大家要在办案和对外联络中主动宣传“三个规定”,让更多人知道“不过问、不干预、不打招呼”是硬要求,共同维护基层司法的公正与公信。
“三个规定”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如实记录是对每名干警最好的保护。让我们珍惜当前的良好局面,继续保持严谨、如实填报,把铁规矩真正落到实处。
(文稿: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