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利 刘冉)近日,河南新郑法院执行干警驱车来回十余小时,奔袭千里,与兄弟法院山西省侯马市人民法院携手联动,申请人晚上10点多手机微信收到被执行人打来了2.7万余元拖欠货款,案件圆满执结。
新郑市刘某与郑某是生意伙伴,2024年12月,郑某在刘某处采购货物,经双方结算,郑某仍剩余3.5万余元未与刘某结清。经刘某多次向郑某索要剩余货款,郑某均以各种方式拒绝履行债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被告郑某自愿按照约定时间支付3.5万余元货款。约定时间到期后,郑某偿还部分欠款后仍拖欠2.7万余元欠款迟迟不还,并以经济困难无法支付等理由拖延,迟迟不肯履行还款义务,刘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经多方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郑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且其本人下落不明,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停滞。2025年9月,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人刘某提供的被执行人行踪线索,获悉被执行人郑某目前在山西省侯马市某地经营玩具店,该院执行局承办该案的武少奎执行团队当即制定详细行动方案,迅速前往山西省侯马市开展执行工作。
执行干警武少奎、张焱、左继刚驱车4个多小时,抵达侯马市后,在侯马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协助下迅速展开行动,武少奎带领执行团队在郑某经营的玩具店附近完成布控,经过数小时蹲守,最终成功锁定被执行人行踪,并依法对郑某采取了强制措施。
在侯马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武少奎告知郑某,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郑某一开始以各种理由逃避偿还债务,称其家庭经济陷入困境,现无力偿还。武少奎积极引导郑某正确面对履行义务与缓解家庭困难之间的关系,在执行干警反复释明法律规定与人情事理的双重引导下,郑某逐渐放下抵触情绪,主动联系亲友多方筹措资金,并表达积极配合执行的意愿。申请执行人刘某在了解郑某的现实困境后,顾念多年合作情谊,表现出极大的宽容与谅解,主动提出免除郑某拖欠货款债务利息,郑某联系亲友在当晚10时30分凑齐拖欠货款,最终,在新郑法院与侯马法院的联合见证下,郑某履行全部欠款。
新郑法院此次执行行动跨越河南与山西两省,执行干警驱车来回十余小时,往返超1400里,一路奔赴、风雨兼程,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