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变课堂,明辨工伤界
——吉林柳河法院以庭代训规范工伤认定执法
山东法制传媒网:(周博文)庭审敲法槌,普法声声响。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不服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行政诉讼案件,将庭审现场转化为行政执法培训课堂,邀请县人社局工作人员现场旁听,精准破解工伤认定中的执法难点,助力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针对行政机关在执法中易出现的问题,审判长特别指出,行政机关作出工伤认定时,既要严格遵循法律条文,更要避免机械执法,需准确把握“工作原因、工作场所、工作时间”的实质内涵。被告方出庭负责人当庭表示,通过庭审释法,深刻认识到执法中需强化实质判断,将重新梳理类似案件的处理标准。
结合本次案件及其他非工伤认定纠纷案经验,法官从三方面提出执法建议:一是明确证据审查标准,全面核查劳动关系证明、事故现场勘查等关键材料,避免因证据不足引发败诉风险;二是强化类案参照意识,严格遵循最高法典型案例确立的裁判规则,统一执法尺度;三是规范程序衔接,对不予认定的情形应充分说明理由,保障当事人知情权。
下一步,柳河法院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引入共治力量化解争议的经验,推动建立“案件审理—问题梳理—培训反馈”的闭环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司法动能。(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