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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巧解建设工程欠款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司法为民显担当
    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巧解建设工程欠款纠纷
 
    山东法制传媒网:(肖金贺)在建设工程领域,欠款纠纷往往牵扯多方利益,若处理不当,不仅会拖累企业发展,还可能影响重点项目推进。近日,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买卖合同纠纷案,这起纠纷源于森林防火通道工程的款项拖欠。A公司承包工程后转包给B公司,两公司采购水泥涵管后,拖欠C公司、D公司货款共计67万余元。无奈之下,两家供货企业诉至法院。案件涉及工程承包与转包、多方企业责任划分,关系复杂且直接影响重点项目推进,处理难度不小。
 
    面对难题,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始终将当事人的核心诉求放在首位,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各方梳理交易细节,核算货款金额,耐心释明僵持不下对工程推进和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经过不懈努力,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B公司限期支付35万元,A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原告两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这样的结果,既避免了漫长诉讼对企业经营的拖累,又高效实现了“案结事了”,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在调解过程中,法院更注重以法律为准绳明晰责任边界。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B公司作为实际施工方和材料使用方,承担直接支付义务;A公司作为转包关系中的上游主体,需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责任划分,精准回应了建设工程领域“转包脱身、责任悬空”的行业痛点,向市场传递出清晰信号:参与方必须严守契约精神,承包方不能以转包为由逃避责任,承接方要切实履行付款义务。法院以司法公正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驾护航。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涉及的森林防火通道工程是关乎林区安全的重点项目。法院在调解时,始终将个案处理与重点项目推进紧密结合,在协议中明确付款期限为2025年7月5日前(现已履行完毕),确保欠款清偿与工程推进无缝衔接。此项举措,既帮供货企业回笼资金保障后续经营,又让施工企业摆脱诉讼困扰、集中精力推进工程收尾,实现了企业权益与公共利益的双赢,尽显司法服务大局的担当。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抚松林区基层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写照。通过高效解纷、明晰责任、服务重点项目的司法实践有力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规范发展。未来,此类司法实践必将持续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的法治动能。(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