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与售楼公司负责人握手言和
——山东省高唐县检察院“和解+”机制化解五年购房纠纷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兆峰)10月9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检察院成功运用“和解+”矛盾化解机制,妥善办结一起历时五年的购房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件。通过依法监督、居中调解、公开听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当事人和售楼公司负责人双方握手,并向办案检察官致以诚挚谢意。
2021年3月份,市民李某为方便子女就学,购买该县某楼盘房屋,在缴纳近15万元首付款后,约定以银行按揭方式支付余款。因案涉楼盘此前已被外地法院查封,按揭贷款无法办理,交易陷入停滞。2023年11月楼盘解封后,李某又因妻子未结执行案件导致贷款审批未通过。售楼公司以李某违约为由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李某承担付款及违约责任,李某不服申请再审被驳回,遂向高唐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卷宗、深入调查核实,查明售楼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故意隐瞒楼盘已被查封的关键事实,构成权利瑕疵告知过错,原审及再审裁判存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偏差。检察机关本可依法提请抗诉,但在办案中了解到,李某已入住五年不愿退房,售楼公司亦不愿因合同解除造成经济损失,双方均有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
秉持以人民为中心、实质性化解矛盾的办案理念,检察官及时调整思路,启动“和解+”工作模式,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商,释明法律规定、厘清各方责任、寻找利益平衡点。在充分释法说理下,双方逐步达成一致和解方案。
为确保公开公正,10月9日,高唐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律师、心理咨询师担任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争议焦点、诚信经营与契约精神开展评议,进一步凝聚和解共识。最终,双方自愿签署和解协议,均承诺依约履行义务,多年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听证结束后,李某将印有“公正执法为民解忧”字样的锦旗送到副检察长马长英手中,售楼公司负责人也现场递交感谢信。双方对检察机关用心用情化解民生难题、守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履职担当表示由衷感谢。
下一步,高唐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和解+”矛盾化解机制,聚焦房产、劳资、邻里等民生领域纠纷,坚持依法监督与释法说理相结合、司法公正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以检察履职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