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多亏检察官帮我找到证据,让我领到了工钱。”1月16日,在嘉祥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的见证下,宋某与某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签署了和解协议书,张某当场向宋某支付了3800元劳务报酬,为这起劳务纠纷画上了句号。
初次揽活遭遇欠薪
宋某是一名大车司机。2025年9月,同为大车司机的李某为宋某介绍了一单长途运输业务,从山东为某物流有限公司运输一批煤炭至新疆,约定运输完成后结算费用。宋某欣然接下,这成为他从业以来的第一单业务。他收到了李某转交的6000余元,作为途中的油费和伙食费。
2025年10月,宋某与李某各自驾驶公司提供的货车,一同前往新疆。历经14天的长途跋涉,他们顺利完成了运输任务。然而令宋某没想到的是,活干完了,工钱却迟迟没有着落。他多次找到介绍人李某催要,李某表示公司尚未向其支付酬劳,让宋某直接联系公司负责人。但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始终回避,既不接电话,也不回复短信。
束手无策求助维权
无奈之下,宋某来到嘉祥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了解情况后,法援律师协助他向法院提交了立案材料,同步依托嘉祥县“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将案件线索移送给嘉祥县检察院。
收到线索后,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约见了宋某及其代理人,在交流中得知这个业务从前期介绍对接、劳务报酬商定,到油费、伙食费的转交,再到后续运输事项的协调,全程均由李某与宋某沟通,宋某与某物流有限公司人员从未直接接触。宋某手中仅有他所驾驶车辆的车牌号,未保留本人驾驶该车的图片或者录像资料,因此缺乏能够证明其与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实质性劳务关系的相关证据。
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但宋某的委屈却难以消解。运输途中,为节省开支,他舍不得住旅馆,夜晚就在驾驶室里将就;为省下高速费,他宁愿选择路况更复杂的省道、县道。即便如此,公司预付的6000余元油费和伙食费也仅勉强够用,他甚至自己还垫付了38元。
在这种情况下,试图通过调取高速服务区或沿途旅店的监控来证明宋某驾车为公司运输货物,已无法实现。
补强证据追回工钱
究竟该从哪里帮宋某找到证据?办案检察官反复思索。一次偶然的灵光闪现——从山东到新疆路途遥远,即便宋某驾驶技术娴熟,是否也偶有疏忽,出现交通违法行为。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办案检察官前往交管部门。根据宋某提供的车牌号,查到了两次交通违法记录,时间正好与宋某往返山东、新疆的行程吻合。电子抓拍图像清晰显示,当时驾驶该车的正是宋某。随后,办案检察官又调取了该车的权属信息,确认车辆确属某物流有限公司所有。
至此,综合宋某与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等现有证据,并依据日常生活经验,足以认定宋某接受某物流有限公司委托、为其提供驾驶劳务的事实。
与此同时,为最大限度保障宋某的胜诉权益,办案检察官还建议他申请追加介绍人李某为被告。据此,嘉祥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宋某提起诉讼。
为帮助宋某早日拿回劳动报酬,减少当事人诉累,办案检察官主动联系办案法官,建议引导双方通过调解化解纠纷。面对确凿证据,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最终认可了双方的劳务关系,同意调解并支付了3800元劳动报酬。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嘉祥县检察院自2025年12月落实最高检部署、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来,共梳理欠薪类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线索7条,办结案件3件,帮助7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共计4万余元。该院聚焦岁末年初民生关切,紧盯年底欠薪突出问题,以依法履职破解难题,以务实举措维护民利,切实为劳动者筑牢权益保障防线,助力他们度过一个安“薪”无忧的祥和年。(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