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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民县检察院:“组合拳”打破农民工“讨薪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朱兴娟)“非常感谢你们的付出,我们没想到这钱还能要回来!”近日,领到被拖欠工资的孙某河激动地对山东省惠民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朱兴娟说。
 
  孙某河等11人受雇于某拓展公司,被派遣到某小区物业公司从事安保工作。后该拓展公司被取缔,该拓展公司与物业公司交接过程中,他们的部分工资未兑付。孙某河等人多次向该物业公司索要未果,又向多个部门求助,但问题始终未能有效解决。孙某河等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检察院求助,申请支持起诉。
 
  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收集固定证据材料,详细询问两个公司的相关人员后,厘清了案件事实、法律关系以及责任主体,依法作出支持起诉的决定;同时为更好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对接法律援助中心,该中心迅速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参与案件办理,完善证据材料、起草诉状后,帮助孙某河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该院在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后,承办检察官积极与承办法官联系,了解案件最新进展。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最终,孙某河等11名农民工与涉案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明确支付期限。
 
  为督促涉案公司按时兑付,承办检察官持续与公司加强联系,9月1日,两涉案公司将拖欠的25910元劳动报酬悉数交至法院账户。这11名农民工多为六十岁左右的老人,居住分散,为缩减审批程序、及时将案款兑现,律师与法官协商,由律师全权代表当事人支取案款。9月2日,在承办检察官和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共同见证下,代理律师为孙某河等11人以现金形式统一发放案款。领到拖欠的血汗钱,孙某河等11人终于结束了漫长的“讨薪路”。
 
  “由于农民工法律意识不强、被拖欠工资案件经常出现缺少证据、取证困难、立案困难等问题,单凭一个部门的力量很难全面、及时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办案检察官朱兴娟告诉记者,检察机关通过“组合拳”形式与多部门通力合作共同亮剑出拳,提高了办理农民工讨薪讨债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确保了农民工及时拿到被拖欠的工资报酬。(山东省惠民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