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4月20日讯(通讯员 窦锐)莘县检察院派驻基层检察室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不断创新工作制度,构建为民服务平台,拓展法律监督职能,打造了维护公平正义的新亮点,畅通了保障服务民生的新渠道,近日获山东省检察院好评。
一是树立新品牌,积极打造新亮点。该院派驻燕店检察室明确提出了“促进行政执法公开化,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工作品牌,作为2016年工作重点任务来抓,以行政执法监督为切入点,在辖区内开展了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检察监督活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活动以及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财务实现公开化,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路”。
二是多层次服务,搭建检察工作新平台。该院派驻莘城检察室2015年先后被评为“群众满意先进单位”、“支持经济发展先进单位”,聊城市“青少年维权岗”、山东省检察机关“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室先进单位;孙喜民、刘超同志撰写的《派驻基层检察室与侦监部门对接对公安派出所进行法律监督之研究----以莘县院派驻莘城检察室监督工作为切入》被选入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研讨会优秀论文集(2015年)。
派驻古云检察室积极与辖区内学校建立协作服务机制,走进古云中学,为该校中学生开展法制教育专题讲座。该室干警在日常走访中了解到辖区一些刑事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济的信息,把刑事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济信息汇总后,及时反馈到控申部门,并协助控申科干警前往辖区被害人家中走访调查,对于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符合要求的刑事被害人,及时为他们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申请救助金。
三是预防为主,落实职务犯罪预防措施。派驻朝城检察室充分发挥检察室廉政教育区的功能作用,每月两次为辖区“村官”开展廉政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派驻燕店检察室紧紧围绕“服务民生、服务经济”两大主题,将“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和法律宣传相结合,创新开展了“六个坚持”的宣传方式,即坚持点面结合、坚持利用重要节日送法律、坚持走访送法,坚持互动宣传、坚持巡回宣讲、坚持发挥自身优势进行法律宣传,实现了辖区法律宣传全覆盖。派驻古云检察室督促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协议书。全方位地服务地方企业,高质量地促进企业经济健康发展。
四是利用新媒体,多途径开展法律监督。该院派驻检察室已拥有微信、微博、检务公开栏、多功能触摸屏等检务公开新方式,将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及时予以公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同时派驻朝城检察室在人员密集的社区广场,循环播放该院制作的廉政教育短片《歧路》、《一查到底》,提高社会反腐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