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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郯城县深化分级分类监管 助推优化营商环境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邵明强)“以前各部门轮番检查,现在明显感受到郯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越来越好,执法单位入企多以指导服务为主,检查也都采取联合的方式,迎检频率大大降低,我们可以腾出更多精力搞生产经营。”近日,山东省郯城县一家板材生产企业负责人对这种新变化拍手叫好。
 
    长期以来,多头监管、检查频繁、接待任务繁重是困扰企业的一个问题,甚至成为了阻碍企业发展的“拦路虎”。为解决这一问题,郯城县聚焦涉企执法检查乱象“靶向施治”,大力推行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和“综合查一次”运行机制,全力减压入企次数,减轻企业负担。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入企检查2927次,联合检查1597次,联合检查率57.72%,与去年同期相比,联合检查率提升43.97个百分点。
 
    一是推进执法事项公开,筑牢透明执法根基。梳理并公示全县执法主体名单并实行动态调整,通过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面向社会公示执法单位行政检查事项及依据、行政检查频次上限、行政检查计划和标准等要素,通过公示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约束执法行为,避免随意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目前已公示执法主体49个,行政检查事项292个。
 
    二是深化分级分类监管,提升执法精准性。印发《郯城县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实施细则(试行)》,指导执法单位综合考虑行业领域归属、行业特点、业务类型、经济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等特性,按照风险程度将企业从“低到高”划分A、B、C、D四个等级。通过分类监管、差异施策,实现监管精准度与覆盖面的动态平衡,使行政执法由“大水漫灌”粗放式执法方式向“分级分类”精准执法方式转变,实现科学、精准、差异化监管。目前,已有19个执法单位对486家规上企业初步完成分级分类,其中A类企业925家,B类企业963家,C类企业189家,D类企业46家。
 
    三是建立联合检查制度,推动检查平台应用。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工作运行机制,梳理“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覆盖18个单位,28个综合检查场景,76个行政检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在入企检查时,要求执法人员使用“鲁执法”平台进行全过程记录,严格履行“事前备案、计划联合、扫码入企、全程留痕、事后评价”流程,给执法人员带上了“紧箍咒”,让执法行为更加公平、透明。(山东省郯城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