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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鱼者到护鱼人 以劳代偿守护濒危鱼种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从电鱼者到护鱼人 以劳代偿守护濒危鱼种
    ——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召开执行案件听证会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雨涵梁奉吉)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积极探索生态保护新路径,力求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切实落地。针对一起非法电鱼案件创新实施“以劳代偿”补偿机制。7月16日,执行局组织召开执行案件听证会,听取延边马苏大麻哈水产良种场、被执行人吴某某、代某某对“以劳代偿”执行方式的意见建议,并邀请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会议。
 
    听证会上,办案法官阐述使用“以劳代偿”执行方式的可取性,即单纯依靠金钱补偿,执行过程很艰难,难以实现生态修复的初衷,也不利于被执行人真正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为此本院执行局创新性提出“以劳代偿”执行方式,即让被执行人通过参与大麻哈水产良种场的劳动来折抵剩余赔偿款。
 
    延边马苏大麻哈水产良种场郑场长积极响应,他表示:“让破坏生态者参与到濒危鱼种的保护工作中,既能让他们亲身体会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也能为大麻哈鱼保护贡献一份力量,这是很有意义的创新。”参会方达成一致意见,会议圆满结束。
 
    通过“以劳代偿”,不仅有效弥补了生态损失,更让被执行人从生态破坏者转变成生态保护者,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未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将继续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不断创新生态修复方式,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司法力量。(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