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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乡高河司法所开展“秸秆焚烧”法治宣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姝玉)为深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步伐,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教育和引导群众科学、合理、综合利用秸秆,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高河司法所扎实推进秸秆禁烧法治宣传工作,打好环境保护攻坚战。
 
  进村入户,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一、高河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农民休息时间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向农民群众讲解露天秸秆焚烧污染大气环境、影响交通安全、引发火灾事故等危害,使农民群众认识到焚烧秸秆的危害,有效引导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二、推进以案释法工作,以农民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认识到引发后果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三、通过乡村广播、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印发秸秆综合利用小册子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使农民群众了解秸秆还田对保护农作物增产的积极意义,从源头上杜绝焚烧麦茬、秸秆现象。
 
  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司法所工作人员进村下田,组织人民调解员加大秸秆禁烧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对因秸秆焚烧等行为而引发的各类纠纷及时进行调处,最大限度地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村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秋收期间的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高河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