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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小军:请别再误解!律师这行从来不是一门生意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兄弟,现在经济不好,你们律师应该生意好呀!我有一个建设工程纠纷想向你咨询一下,听听你的建议”……今天早上,一位朋友来电,他认为当前的经济前景低迷,各类纠纷爆增,律师就会忙不赢,“生意”就顶呱呱。
 
    这话像根细刺,扎得我心里不太舒服。从业这么多年,我见过太多同行的坚守,也亲历过太多选择的挣扎,愈发觉得“律师是做生意”这个说法,是对律师职业最深的误解。
 
    律师职业,从来不是一门生意,而是以法律为信仰、以责任为根基的专业践行,这种误解,需要被正视与纠正。
 
    做生意的逻辑很直接:成本、利润、成交。商人挑项目,先算投入产出比,冷门的、不赚钱的,能不碰就不碰;谈判时为了促成交易,灵活变通是常态,只要不违法,怎么能赚钱怎么来。但律师选案子,从来不是这么算的。去年夏天,一个四十多岁的农民工大姐找到所里,手里攥着皱巴巴的欠条,说老板欠她帮忙刷胶的3500元工资,家里孩子等着钱上学。她要聘请律师提起诉讼,案子标的额才三千块,但我没人犹豫,当即接待了——不是傻,是看着大姐的朴实,她可能是一个家庭的支柱,看到粗糙的双手,实在说不出“不”字。我帮着大姐理顺法律关系,撰写了法律文书,告诉她到法院立案,终于法院判决支持了大姐的诉请,要回了工资。她提着一筐自家种的橘子来道谢时,那种满足感,是任何“赚钱的生意”都给不了的。
 
    做生意可以“客户至上”,只要客户需求合法,尽量满足就行。但律师不行,我们有不能碰的红线。之前有个当事人找到我,想让我帮忙“做些手脚”,修改一份关键合同的日期,好规避违约责任。他愿意出双倍的律师费,说“这事办成了,以后还有大业务介绍”。我当场拒绝了,他不解地说“你们律师不就是为客户服务的吗?”我告诉他,律师的服务,是“在法律框架内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帮你钻法律空子”。这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宁愿丢了案源,也不能丢了底线。《律师法》里写得明明白白,律师要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要是为了赚钱就违背伦理,不仅砸了自己的饭碗,更是对法律的亵渎。这种“不能妥协”的坚守,跟生意场上“灵活应变”的逻辑,根本不是一回事。
 
    有人说,律师事务所也要房租、要发工资,不赚钱怎么生存?这话没错。任何职业都需要物质基础支撑,律师也不例外。但“需要赚钱”和“是生意”,是两码事。就像公务员要拿工资,但没人会说为人民服务是生意;医生要收诊疗费,没人会说救死扶伤是生意。我们事务所也会做业务拓展,但从来不会把“盈利多少”作为核心目标,而是把“能不能帮到当事人”“案子办得公不公正”放在第一位。有一年,我承接了一起行政诉讼,原告是一位退休老师,行政诉讼已打了二十余年,案子打起来费时费力,还可能得罪人。但想到退休老师苦苦哀求,我还是坚持了下来,前后花了一年多,终于帮退休老师赢得了诉讼,获得了赔偿。这种案子,从生意角度看“性价比极低”,但对我们来说,却是律师职业价值的真正体现——我们不仅是在帮当事人维权,更是在推动社会的公平正义。
 
    这些年,见过太多同行默默付出:有的律师为了帮弱势群体维权,自己垫付差旅费;有的律师免费开展普法讲座,走进社区、学校;有的律师在疫情期间,线上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这些行为,都跟“做生意”的逻辑背道而驰。律师这行,有专业的门槛,有严格的伦理约束,更有沉甸甸的责任。我们不是“法律商人”,而是法律的守护者、正义的践行者。把律师当成生意,是没看清这行的本质。生意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可以随时抽身离场,但律师的职业信仰,一旦建立就不能动摇;生意可以只对客户负责,但律师要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这行或许会有盈利,但盈利从来不是目的,只是坚守初心时的附属品。希望有一天,当人们提起律师,想到的不是“赚钱的生意人”,而是在关键时刻能挺身而出、用法律武器守护正义的人。因为律师这行,真的不是生意,而是一份需要敬畏、需要坚守、需要用真心去践行的职业。(文/湖南君杰律师事务所 许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