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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全面有效实施工会法,持续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9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为促进工会法有效实施,推动工会工作在新时代法治轨道上提质增效、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工会法执法检查。
 
    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委托检查、第三方评估、随机抽查等多种检查方式,了解法律贯彻实施的具体成效和面临的新挑战,就进一步全面有效实施工会法,提出意见建议。
 
    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情况
 
    今年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寄予殷切期望,对做好新时代工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以工会法执法检查为契机,可以了解各地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使执法检查成为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落地落实的过程。
 
    工会法颁布于1950年,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制定的三部法律之一。为适应经济体制转型需求,1992年对工会法进行了全面修订,于2001年、2009年、2021年进行了三次修改。本次检查既“全面体检”法律实施情况,又“重点把脉”工会法修改的内容。
 
    今年5月至6月,执法检查组分为3个小组,分赴辽宁、上海、浙江、河南、湖南、重庆等6个省(市)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深入19个市(区),实地检查35家企业和21家职工服务站点,组织召开7场座谈会,听取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与各级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基层工会干部、专家学者座谈交流,还对非公企业、基层服务站点进行了抽查,并随机询问了保安、网约车司机、外卖员、清洁工等一线劳动者。
 
    此外,执法检查组委托北京、黑龙江、江苏、山东、广东、四川、云南、陕西等8个省(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委托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还有部分省(区)结合本地实际同步开展检查。
 
    执法检查中,重点检查了6方面内容:工会政治作用发挥情况;工会组织建设情况;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情况;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发挥产业工人骨干作用情况;工会经费与财产管理情况;工会法的学习宣传情况,法律实施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
 
    法律贯彻实施面临新挑战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取得明显成效。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企业组织形式、管理模式、生产经营方式及用工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对工会法的贯彻实施带来了新的挑战。
 
    报告显示,当前我国工会工作法律体系建设和普法宣传需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成效有待提升,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还需进一步加强工作合力;工会经费拨缴和资产管理需要更加严格等。
 
    执法检查发现,2021年工会法修改后,部分省份尚未完成地方性法规修改,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对自身在工会法中的法定职责理解不准确,部门间协同合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少数国有企业将工会工作机构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非公企业支持建会意愿低、动作慢。此外,产业工人技能培训、集体合同签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服务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持续深入抓好法律实施
 
    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工会法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委员们认为,从检查情况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工会工作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履行维权服务职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动员亿万职工建功立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工会组织和工会事业得到新的长足发展。同时,委员们也就工会法在贯彻实施中的不足提出进一步建议。
 
    针对有的基层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作用发挥的问题,沈金强委员建议,督促指导地方政府提高对工会工作的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面,杨振武委员建议,要结合这次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广泛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尽快以法治方式促进和规范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吕世明委员认为,要在学法、普法、用法、执法过程当中,强化劳动法律监督制度机制,特别是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政府劳动保障监察以及检察机关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律监督协作机制,将劳动者权益保障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范例,推动法律落地落实。
 
    为进一步全面有效实施工会法,执法检查报告提出7个方面的建议:充分发挥工会政治作用,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彰显作为;着力固本强基,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完善维权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健全服务职工体系,打造职工心中的“职工之家”;紧扣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规范经费管理使用,不断加强工会工作运行保障;完善工会法律体系,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
 
    报告认为,要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建设,指导工会与用人单位开展实质性协商,探索与平台企业集体协商的机制,提高集体合同签订质量,并积极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充分发挥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效能,依法为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报告对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提出建议,强调要持续推进工会法的贯彻实施,明确政府为工会法的执法主体,压实各部门和工会的职责任务。同时,要加快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立法和加强新业态领域立法研究,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制度机制,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政府劳动保障监察、检察机关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律监督协作机制,特别是充分运用“一函两书”推进劳动法律监督。此外,要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将工会法列入各级党校培训内容,形成人大、政府、政协、司法等各方协力宣传贯彻的长效机制。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加强跟踪监督,督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改进工作、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监督效果。(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