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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人大《聊城市体育发展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9月12日,山东省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聊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杜蕾介绍了《聊城市体育发展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聊城市体育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5年6月30日经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于2025年7月31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八章47条,从保障全民健身、促进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发展、加强竞技体育、推动体育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科学引导我市体育事业的发展方向,是我市体育事业持续提升的行动指南。其主要内容和立法特点如下:
 
    强化全民健身服务保障,完善全民健身制度设计。坚持“体育为民,发展共享”的立法理念,强化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推动构建多层级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实现城镇社区“十五分钟健身圈”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丰富体育赛事活动体系,明确每四年举办一次全市运动会,每年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鼓励基层开展特色体育活动;支持医疗机构设立运动医学门诊,将运动健身纳入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健康管理等工作。
 
    促进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优化体育人才阶梯储备。根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通过强化体育课程建设、安排课外体育活动等措施,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制定个性化提升方案,切实提高学生健康体质水平。支持竞技体育项目职业化发展,支持体育俱乐部建立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梯队。
 
    助力体育产业强势发展,推广本土特色体育项目。强化资金多元供给,明确政府加大财政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体育产业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投资;深化科技赋能,鼓励体育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数据要素、人工智能与体育产业创新融合;培育本土赛事品牌,持续拓宽自主品牌赛事发展路径;传承民间传统体育文化,积极推广查拳、肘捶、潭腿等本地传统体育项目;提出充分利用黄河、京杭大运河等水资源优势,建设体育公园、休闲健身步道、骑行道等,开发体育旅游线路。
 
    规范体育设施建设管理,推进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明确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标准,强化应急避险功能;规定体育宣传周期间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开放,并延长开放时间;规范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推动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在保障教学和安全前提下按照规定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设施;强化居民区配套体育设施建设,对已建成未达标的住宅区提出整改要求。(山东省聊城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