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四十五载为民履职谱写华章
山东省枣庄市人大常委会设立45周年工作纪实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家强)时间的指针总是走得飞快。
1980年5月1日,承载着改革开放的时代使命,枣庄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市人大常委会。自此市人大有了常设机构,至今已经走过了45个春秋。
近半个世纪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省人大的有力指导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恪守“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认真贯彻党中央指示要求和省市委部署安排,从民主法治的深入探索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从服务地方发展的制度创新到守护群众福祉的履职担当,以四十五年的忠诚履职,始终与时代脉搏同频共振,镌刻了人大履职为民、服务发展的精彩华章。、
坚持党的领导
加强自身建设
市委始终重视人大工作。从1989年到2015年先后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7次,2019年和2023年分别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市委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为人大工作定向领航。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
“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尽责,党的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士官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郑重表示。
45年来,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将市委的主张和意图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市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有效保障了市委重大决策贯彻实施,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围绕经济发展,1985年作出《关于继续解放思想,把经济体制改革推向前进的决议》;2000年作出《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决议》;2008年作出批准市政府《枣庄市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实施纲要》的决议,推动城市转型进入国家试点城市行列;2022年作出决定,自2022年起将每年的11月1日设立为“枣庄企业家日”;2022年作出《关于支持山亭产业突破“十条意见”的决定》。围绕城市建设,1999年作出《关于审查同意枣庄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决定》;2001年作出《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高标准建设枣薛中心城的决定》;2011年作出《关于加强台儿庄古城保护的决议》;2022年作出关于《枣庄市薛城区、市中区、峄城区“两规”一致性修改方案》的决议。围绕社会事业,1987年作出《关于市树、市花的决定》,决定“枣树为市树、石榴花为市花”;2004年在全省率先作出《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议》;2007年作出《关于授予“枣庄人民功臣”荣誉称号的决定》;2023年作出决定,自2024年起将每年的6月11日设立为“鲁班工匠日”。
正确行使人事任免权。45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决落实党委决策意图,从1980年至今,历届市人大常委会累计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124人次,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国家政权建设、保证全市地方国家机关有序运转作出了重要贡献。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跟市委“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强工兴产、转型突围”、工业倍增计划战略部署,2024年开展“服务推动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活动,2025年开展“服务推动重点工作集中攻坚年”活动,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展现了人大新作为。充分发挥人大、人大代表优势和作用,多措并举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助力攻坚服务人大代表招商引资等五大行动,在助推经济创新转型发展中贡献人大力量。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十分注重加强对区(市)、镇街人大的工作指导,在立法调研、工作监督、代表活动等方面上下联动、紧密配合,形成全市各级人大同心合力、履职尽责的生动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人大是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市人大常委会自设立以来就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推动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经过历届市人大常委会的积极努力,市人大“四个机关”建设更加扎实,“四个作用”发挥更为明显,有力推动了全市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贯彻落实,以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在枣庄生根开花,代表票决惠民实事、代表与群众阳光议事、办理代表建议育出富民好产业……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杨东奇,市委书记张宏伟分别批示肯定。2024年10月在省人大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座谈会上,枣庄作为全省两个地市代表之一作了典型发言。
坚持依法治市
地方立法有声有色
自2015年12月1日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民为本、循法而行、依法而为,制定了一批适应时代要求、满足发展需要、体现枣庄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为依法治市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目前已制定地方性法规18部,其中《枣庄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成为全国首创,《枣庄市山体保护条例》《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六部法规均为全省首部。
十年的探索,十年的奋进,枣庄地方立法工作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形成了科学机制和鲜明特色。实行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顶格化推进立法、全员参与专班化推进立法、借助外脑专业化推进立法、搭建平台阵地化推进立法,确保了立法工作扎实有序进行。特别是着眼枣庄资源枯竭型城市创新转型发展实际,围绕党委政府决策,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出了“小切口”“小快灵”促进城市产业转型发展立法的工作方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杨东奇给予多次批示肯定,人民日报、大众日报多次进行专题报道。
始终把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作为做好立法工作的重要基础。积极搭建科学平台,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16个、立法信息采集点8个,在全省首家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启动立法、颁布条例,开通立法征求意见专用微信小程序“立法民意直通车”,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窗口单位建立市人大立法民意征集点,指导区(市)设立专门立法民意征集点,让群众“沉浸式”全过程参与立法。仅在石榴产业促进条例制定过程中,就征集群众意见8000多条,吸收400余条。始终把专家参与作为提升立法质量的有力支撑。建立“立法专家智库”,为立法决策提供了坚实的专业保障。据不完全统计,平均每部法规参与的专家达到80余人次。始终把立法效果作为评价立法工作的重要标准。地方性法规出台后,积极推动新法规条例及时列入全市普法计划,每年组织专项执法检查、专项评估调研,对法规实施效果进行监测评价,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地方立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厚植了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优势。《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出台后,枣庄获批建设国家林业草原石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石榴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综合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收集石榴种质资源473份,位居全国第一。2024年以来,开工建设总投资75.8亿元的石榴产业项目24个,石榴产业产值达到48亿元,带动该产业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2万元、高于全市0.8万元。《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的出台,助推了锂电产业加速发展,2024年底全市锂电新能源企业发展到278家,产值突破500亿元,营收较2022年增长145%,枣庄已成为国内知名锂电之都、新能源电池典范城市。《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后,枣庄被国务院确定为“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全国9个、省内唯一试点地市,在全省率先改版升级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2024年全市新登记经营主体6.25万户、增幅居全省第二位。
坚持有力监督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自设立以来,认真履行监督职权,寓支持服务于监督之中,以精准有力监督谋支持之策、务推动之效、尽服务之责,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见行见效。
始终把服务推动经济发展作为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努力以高效能监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1980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就是围绕经济发展,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1980年上半年工农业生产情况报告。2015年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开展专题询问。2015年首次将“四本预算”提交市人代会审查审议,实现“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2019年将高新区财政预决算纳入市级审查监督范围,实现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全覆盖。自2019年起每年听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2020年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题询问。2022年就推进枣庄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开展专题询问。2023年在全市人大系统推行“履职亮屏、靶向监督”监督新模式;围绕推动山亭产业突破工作开展专题询问。2024年全省率先建成并运行预算与国资联网监督系统决策服务版。2024年以来听取审议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开展财源建设、锂电产业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对科技进步、营商环境、民营经济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
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一届接一届为营造山更绿、天更蓝、水更清的美丽枣庄贡献人大力量。1993年结合环保世纪行开展大规模环保执法检查,作出关于依法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并坚持每年组织有侧重的执法视察活动。2016年开始每年听取生态环保工作专项报告,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2019年度省委省政府对各市党委、人大、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枣庄被评为“优秀”等级。2022年以来,听取审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专项报告,对古树名木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山体保护等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2024年空气优良天数达到233天,9个国省控河流断面水质连续4年保持Ⅲ类标准……
始终把司法监督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1980年听取市法院关于实施《刑法》和市检察院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的报告,这是首次听取“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983至1987年先后听取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机关工作汇报21次。2000年修订《国家机关执法责任制适用法律法规目录》,落实“两错”责任追究制度,提升执法质量水平。2021年首次听取审议市监委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报告。2022年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监督,助推枣庄成功创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2024年,听取审议普法、法治社会建设等报告,持续推进平安法治枣庄建设。
始终把民生事业发展作为监督工作重心,实打实地把人大监督做到群众心坎上。1980年10月就枣庄至北庄公路三年未建成通车问题,首次开展质询工作。1980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首次视察活动也是围绕民生工作开展的,对山区缺水情况进行视察,并作出相关决议。1998年至2002年两次听取审议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汇报,开展专项视察三次。2024年以来把惠民项目实施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渠道面向社会征集候选项目,由全体代表票决确定20件年度实施项目,项目落实过程中常态化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采取“看、听、议、评”方式开展项目推进情况视察,常委会会议听取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并进行评议,真正评出好效果、评出满意度。
认真履行备案审查法定职责,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每年对市政府和区(市)人大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备案和合法性审查。2024年指导薛城区人大开展镇街备案审查试点工作,薛城区在省人大专题培训班上作典型发言。
健全人大监督机制是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丰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在历届人大常委会打下的良好基础上,监督工作初步形成科学机制,依法对“一府一委两院”实施重点监督,以政府承诺的惠民实事为抓手拓展开来抓实监督,以代表建议办理特别是办理效果评价为导向抓深监督,以“两个联系”与监督工作有机融合为着力点实施常态化监督,探索实行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检察监督双向衔接转化等等,充分发挥监督推进工作落实的刚性作用,切实监到点子上、督到关键处。
坚持服务代表
发挥代表引领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尽责,有力推动了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学习培训会上作经验介绍。
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是代表发挥作用、联系群众、助推发展的有效途径。1988年十届人大常委会首次制定《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人民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为代表建议办理提供了制度保障。针对十五届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周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议案》,常委会专门听取政府专题报告,提出针对性审议意见,组织相关领域代表进行现场视察并实行跟踪督办,有力推动了水源地全流域、全方位综合治理和禁养保护工作。十七届人大以来,常委会采取健全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机制、召开人大代表建议督办调度推进会等形式,着力推动代表议案建议高质量办理。举行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代表建议办理推进座谈会,创新举措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促进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
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提升代表服务发展能力是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常委会创新形式,利用高校、党校、枣庄人大讲堂等平台,采取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授课,高标准举办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招商引资等专题培训班,召开代表履职座谈会、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促进代表提高履职水平。
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指导,是密切联系群众、增强工作活力的重要途径。1984年,九届人大常委会将人大代表编为124个代表小组,在学习文件、联系群众等方面为代表提供了便利条件。1994年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高质量组织市人大代表,并邀请住枣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共150多人,对“两院”等9个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评议,产生了良好效果。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制定评选优秀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评选优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意见。
密切同代表、群众的联系是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使命。八届人大常委会首次制定《人民代表联系工作暂行办法》。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首次提出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机制。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着力推动“两个联系”主题化、常态化、特色化、实效化,深化拓展“两个联系”专题调研成果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杨东奇批示肯定。特别是积极开展“两个联系”,2024年、2025年连续两年,组织涉侨人大代表、侨界代表人士等开展座谈交流活动。
45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服务代表依法履职已成为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机关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服务站,作为代表到市人大机关履职的办公点、开展“两个联系”的全天候活动室。
指导代表高质量履职已成为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任务。每年全国、省、市两会前,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年度实际情况作出安排,采取丰富多样的方式指导代表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以良好精神状态和扎实准备参加各级人代会,认真履职尽责。住枣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代会上于2024年提出的数字经济法、2025年提出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法等立法议案,均被全国人代会采纳、实现我市零的突破。2024年所提12项建议全部被全国人代会采纳,其中“关于促进机床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被列为全国人大重点督办建议。
组织代表、携手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已成为市人大常委会的神圣使命。从十届人大常委会首次建立的代表工作联系点,到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首次建立的“代表之家”和代表活动室,再到十五届人大常委会首次建立的代表工作站,代表履职平台载体不断丰富完善。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代表“家站室”296处。像薛城区人大设立杏坛慧语代表工作室,构建起学校、教师、人大代表与家长的连心桥。2024年建设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石榴产业服务站,开通人大代表线上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助推石榴产业高质量发展。
产业链上的创新小组已成为代表履职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可贵探索。2024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指导人大代表柯西文以所在企业为依托,团结带领周边锂电企业的人大代表,定期开展以锂电产品技术研发等为主题的代表小组活动,促进了一系列科研成果问世,充分发挥了代表在先进制造业发展中重要引领和推动作用。
45年风雨兼程,45年初心如磐。
走过的是时光,留下的是印记。站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新起点,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努力谱写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篇章,为着力推进强工兴产、工业倍增、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山东省枣庄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