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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历城法院宣判一起非法吸存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街边发放理财传单,许诺保本保息、高额回报,看似稳赚不赔的投资机会,实则是精心布设的非法集资陷阱。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假借投资理财名义线下揽储,骗取17名群众三百余万元资金,最终获刑受罚。法官提醒,理性看待投资理财,对承诺保本付息、回报畸高的项目务必保持警惕,切勿轻信所谓的“高息理财”“项目投资”,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据案情介绍,2014年1月,被告人金某注册成立公司并担任实际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日常运营。该公司自成立后,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合法审批资质,违反国家金融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大肆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据了解,为吸引社会群众投资,金某雇佣多名业务人员在社会公共场所发放宣传传单,公开对外推广投资理财项目,以高额利息、全程资金监管、提供反担保、到期全额返本为核心噱头,刻意打消投资者资金顾虑,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纳存款。
 
    经司法审计核实,2014年3月至同年12月期间,该公司累计向刘某等17名社会不特定群众非法吸收存款共计314万余元。案发前,仅向投资人返还资金41万余元,仍有272万余元群众钱款未能追回。经查,涉案集资款项主要被金某用于对外项目投资。
 
    另查明,被告人金某此前曾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刑罚,本次属于再次实施同类金融犯罪。
 
    历城法院综合全案事实、涉案金额、危害后果及前科情节,依法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金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与其此前所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10万元)数罪并罚,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同时,依法责令金某退赔17名集资参与人全部经济损失。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文燕表示,本案是典型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完全契合此类犯罪“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大核心特征,极具警示教育意义。日常生活中,广大市民需树立理性投资观念,牢记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的金融常识。凡是承诺“保本保息、超高利息、零风险回报”的线下投资理财项目,均存在极大诈骗隐患,切勿被高额利润迷惑,盲目跟风投资。同时警示市场经营者,未经金融监管部门许可,任何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吸纳资金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厉惩处。市民如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可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守护自身财产安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