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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阿司法局姜楼司法所联合多部门成功调解一起树木遮阴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东阿县司法局姜楼司法所联合多部门成功调解一起树木遮阴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当事人为甲、乙、丙三人在自家土地边缘种植树木,树木逐年生长后,枝叶延伸、树冠遮挡,长期遮蔽丁所承包的耕地,严重影响农作物采光、通风与正常生长,造成农作物减产。同时,树木生长挤占田间通行空间,导致人员与车辆通行困难。双方多次协商此事未果,矛盾持续激化。经该村村干部申请,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派员开展专项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们秉持法理相融、情理兼顾的原则,现场实地勘查土地边界、树木长势及通行现状,逐一核实纠纷细节。随后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谈心疏导,耐心讲解相邻权相关法律规定。专职人民调解员周广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不动产相邻关系、排除妨害的相关规定,明确邻里之间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纠纷,不动产权利人不得妨害相邻方正常生产生活权益的相关法律规定,向双方当事人厘清权责边界。一方面向甲、乙等人阐明树木遮阴、占道的侵权隐患与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安抚丁的情绪,倾听其合理诉求,引导双方摒弃对立心态、换位思考化解积怨。
 
    经多轮沟通协调、普法释法,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和解协议并签字确认。甲、乙、丙三方郑重承诺,自本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自行清除所遮阴树木,疏通田间通行通道,保障丁的耕地正常生产不受树木遮阴影响。同时约定,若未按期履约或再次造成遮挡、通行阻碍,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三人按实际损失照价全额赔偿。
 
    此次多部门联动调解,切实将邻里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既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又修复了邻里关系,进一步夯实了辖区平安法治建设根基。(山东省东阿县司法局姜楼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