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解洪法 郑玉玲)近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法院册山法庭立足基层法庭工作职能,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成功调解一起涉小微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秉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通过多轮耐心细致调解,实质性化解双方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司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为小微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昔日合作共赢
今朝设备抵债失和
原被告双方均为小微企业,双方有着多年稳定业务合作关系,前期合作往来融洽、履约顺畅。后被告因资金周转问题,未能按期支付货款,双方协商对货款进行部分折让,并约定被告以一台二手设备折抵部分欠款。后被告通过物流运输向原告交付二手设备,原告认为设备实际状况与被告介绍情况严重不符,要求退还设备并支付剩余货款,遭被告拒绝,双方就此产生激烈矛盾。
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继续履行支付货款义务,并申请查封冻结了被告的银行账户。因账户被冻结,资金流转受阻,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被告情绪激动,第一时间从外地赶赴法庭,迫切希望当面沟通协调,尽快化解争议。同时,被告提出货款已经通过二手设备折抵,设备价值远超货款,其不仅不需再支付货款,原告还应向其返还差价。
言辞各执分歧难解
被告赶赴法庭时,本案尚未到预定开庭时间,为高效化解双方矛盾、减少司法程序对企业经营的持续影响,承办法官主动靠前、能动履职,第一时间通知原告到场,组织开展庭前沟通与调解工作,力求以柔性方式实质化解双方争议。
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数次发生言语冲突,矛盾一度激化。原告表示,已在货款金额上作出大幅让利,原本约定以现款方式结算,被告以二手设备抵款且设备存在问题,自身合法权益受损;被告则认为,双方合作多年原告已从中获益,原告收到案涉抵款设备后已自行进行拆解,故不同意退还设备,双方分歧严重。
柔性司法实质解纷
考虑到双方均为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简单判决不仅难以化解矛盾,还会彻底破坏多年合作基础,加重企业经营负担。承办法官秉持实质化解纠纷、护航企业发展的出发点,努力平稳双方情绪,先后开展多轮面对面沟通、背对背调解。
承办法官一方面向双方明晰合同约定、法律责任,引导双方理性看待纠纷、依法主张权益;另一方面纾解对立情绪,劝导双方充分考量多年合作情谊、换位思考企业经营困境,帮助双方算清“法律账、经济账、情谊账”,全力寻找利益平衡点。经过持续不懈的居中斡旋、耐心劝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纠纷得以一次性彻底化解。
激活多元解纷
擦亮营商法治底色
今年以来,册山法庭持续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针对涉小微企业纠纷特点,不断完善多元化解、快速调处工作机制,坚持把调解优先、源头解纷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不断拓宽解纷思路,以高效、多元司法服务减轻企业诉累。
下一步,罗庄法院将继续发挥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前沿阵地作用,深耕基层司法服务,用心用情化解各类涉企纠纷,全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供稿: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