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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东港区法院:审执“一盘棋”,调出“最优解”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法官,我手里有老马欠我钱的胜诉判决,马上就要执行了,怎么他又把我起诉了?”去年12月的一天,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山海天人民法庭法官王晓接到了一通火急火燎的电话,当事人老夏在电话那头焦急的诉说个不停。
 
  原来,老马曾于2022年花20万从老夏手中购买了一台大型煎饼机,并租赁了厂房准备大干一场,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了分期付款方式,没想到中途因未按约定付款被老夏起诉,该案经过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判决老马应向老夏支付剩余设备款8万元。但在上述案件审理过程中,老马曾提出抗辩,该设备自2023年8月起即被厂家远程锁机,无法使用,工厂也因此停工停产,损失惨重。上述案件虽然已经生效,但老马始终不甘服判,于是又一纸诉状将老夏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设备,返还已支付的设备款,并要求老夏赔偿因锁机造成的损失10万元。与此同时,老夏拿到上述生效判决后,也正在筹划执行立案事宜,想尽快将8万元执行到位。
 
  在组织完老马诉老夏一案的庭审后,王晓了解了整个交易的经过。原来,该套设备系老夏从设备生产厂家购买,双方之间存在融资租赁协议,老夏在融资租赁期间将设备卖给老马,但是因为老马未按时支付设备款进而导致老夏向厂家断缴租金,于是厂家将设备远程锁机。就该案而言,在设备无法使用的情况下,如果支持老马退还设备,则会导致新案与旧案裁判结果冲突,既损害司法权威又会导致两案无法执行;如果不支持老马退还设备,在设备确实被锁的情况下,老马的损失又难以弥补,其很有可能会从不服判决转为抗拒执行。两难之下,王晓认为,唯有调解才是破解双方矛盾的“最优解”。
 
  确定好解题思路后,审判团队加大发力、执行团队提前介入,联手当起了“解铃人”,一方面说服老马遵守生效判决,不再退还设备,另一方面积极与老夏沟通损失赔偿事宜。最终,在审判、执行团队的共同努力下,老夏同意协调设备厂家远程开机,并赔偿老马因锁机造成的损失4万元;老马也不再要求退还设备。该损失与生效判决确定的8万元设备款抵扣后,老马仅需向老夏支付设备款4万元。为了给执行“避雷”,调解协议中还明确,老夏不得再就上述生效判决申请执行,双方的权利义务均以此次调解约定为准。随着双方在调解协议中签字落笔,老马和老夏的纠纷也提前画上了“休止符”。
 
  近年来,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山海天人民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将化解矛盾纠纷的重心和节点前移,审判执行团队当好“共同体”,下好“一盘棋”,通过提前介入、源头发力、靶向攻坚、联合作战,推动矛盾治理见行见效,大量矛盾得以在诉前、执前化解,真正为纠纷实质性化解按下了“快捷键”。(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