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吉林长白县法院八道沟法庭年度纪实|法治进程中的坚守与前行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访谈 > » 正文

政策问答:年休假如何安排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问:年休假如何安排?
 
  答: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之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