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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红映照法治蓝“民刑协作”护佑少年成长!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宇菲)青春孕育希望,法治护航成长。为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党员干警王宇菲走进安口镇五人班学校,以法治副校长身份,带来一堂“拒绝黑恶,护航青春”的主题法治课。此次宣讲跳出单一普法授课的固有模式,把党建引领与民事、刑事审判业务深度融合,为未成年人构筑起抵御有组织犯罪侵害的防护网。
 
    “同学们,什么是黑恶势力?遭遇校园欺凌应当怎样保护自己?”课堂之上,法治副校长结合同学们身心成长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搭配身边真实案例,向同学们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规定。围绕黑恶势力伪装渗透未成年人的常见手段、如何识别和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等重点内容展开讲解,引导孩子们擦亮双眼、明辨是非,树立牢固的法治意识。一问一答的互动交流,调动起现场同学们的参与热情,在潜移默化中筑牢青少年的思想防线。
 
    这场看似普通的校园普法,背后是支部党建与审判业务相互赋能的实践探索。柳河法院第二党支部集合民事、刑事审判力量,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探索出民刑协作的工作思路。刑事审判重在“惩与防”,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及拉拢未成年人参与有组织犯罪的恶势力;民事审判则重在“抚与救”,聚焦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心理创伤干预以及家庭教育指导。
 
    为了让宣讲内容既有法律震慑力,又饱含司法温情,备课阶段,支部干警中民事庭与刑事庭业务骨干联动合作,既梳理黑恶势力拉拢蛊惑未成年人的典型套路,又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向同学们传授维权途径与自我保护方法。这种“前置预防+全方位保护”的“民刑协作”模式,把党支部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守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合力,做到惩治犯罪与权益保护双向发力。
 
    下一步,柳河县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将持续发挥“民刑协作”支部特色,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开展更多贴合青少年需求的法治宣讲活动,以党建红赋能法治蓝,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