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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传唤促调解 交通事故赔偿终兑现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鸿帅)近日,吉林省敦化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让申请执行人拿到了期盼已久的赔偿款,切实把生效判决转化为“真金白银”,有力保障了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24年,金某驾驶机动车与王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王某受伤,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金某负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二人因该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金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王某77062.47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能按期履行赔偿义务,申请执行人便向敦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启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财产线索进行全方位查询,同步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考虑到交通事故案件关乎申请执行人的切身权益,为尽量减少双方对立,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执行干警先后两次传唤被执行人到院开展调解工作。第一次传唤到院后,被执行人以经济压力大为由,希望减少赔偿金额,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66000元,剩余部分申请执行人放弃主张,约定一周后履行完毕。但一周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执行干警便再次传唤被执行人来到法院,摆事实、讲法理,耐心做思想工作,引导其换位思考,体谅申请执行人因事故带来的伤害与经济负担。在法律威慑和情理劝导双重作用下,被执行人思想发生转变,摒弃拖延心态,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
 
    案件的圆满执结,是法院聚焦涉民生执行案件、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真实体现。下一步,敦化法院将持续加大涉交通事故、劳务报酬、民间借贷等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坚持刚性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快查、快控、快兑,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以执行实效守护群众切身利益。(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hongw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