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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斗鸡场赌博 一男子被判刑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吴晓尧)9月11日,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并当庭宣判。
 
    案情回顾:被告人黄某某租用玉屏县乡村一养殖场内的铁皮棚作为斗鸡场所,从2024年7月31日开始,每逢玉屏赶集日便在此进行斗鸡赌博活动,赌注为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黄某某向进入斗鸡场的参赌人员每人收取20元的“卫生费”,共计获取违法所得人民币8340元。2024年11月1日,玉屏县公安局民警赶到斗鸡场将黄某某抓获,现场查获三十余名参赌人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斗鸡场供他人以赌斗鸡输赢的方式赌博,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结合被告人黄某某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及悔罪态度,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没收其退缴的违法所得8340元及作案工具,上缴国库。
 
    宣判后,被告人黄某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官提醒:斗鸡是自古相传的娱乐活动,但将其作为赌博的方式就成了违法犯罪。本案系在农村开设赌场为他人赌博提供平台,不仅助长赌博恶习、影响当地社会风气,还容易滋生矛盾纠纷、为其他犯罪提供成长土壤。在此建议广大群众闲暇之余开展健康合法的文娱活动,弘扬传统文化,建设文明乡风。(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