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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你知道多少?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A:法官,我有法律问题向您咨询。
 
  B:请讲,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
 
  A:法官,我起诉的案件收集的证据非常充足,但我实在有急事不方便参加庭审,能委托我的朋友作为诉讼代理人出庭吗?
 
  B:不可以,您的朋友并非近亲属、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因此“朋友”并不具备诉讼代理资格,无法接受您的委托,代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下面
 
  小编围绕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
 
  进行了整理
 
  一起来看看吧!
 
  问题一、法定代理与委托代理有何区别?
 
  1.法定代理:是依据法律规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法定代理主要适用于被代理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情况。
 
  2.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代理权的代理,为授权代理和意定代理。如当事人因自身原因不愿或不能直接参与诉讼时,可以委托1-2人代为参与诉讼。
 
  问题二、诉讼代理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五条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问题三、委托诉讼代理人后,需要准备哪些诉讼材料呢?
 
  委托主体不同提交诉讼材料亦存在差异,分以下两种情形:
 
  情形一:委托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1.委托近亲属提交立案申请时,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或者公安机关、有关社区等出具的可以证明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系近亲属关系的书面材料。
 
  2.委托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时,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提交立案申请时,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人事合同或者社会保险关系等可以证明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或者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
 
  情形二:委托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
 
  1.委托律师提交立案申请时,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2.由于地域差异,各地基层法律工作者可代理的区域范围不同。委托基层法律工作者提交立案申请时,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法官提示:
 
  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本人可以出庭参加诉讼,也可以不出庭诉讼。但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亲自出庭参加诉讼;因身患重病、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无法出庭,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    于佳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