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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老人节|老年人的这些权益受法律保护!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自古以来
 
  尊重老人
 
  是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生活中
 
  极为重要的礼节
 
  1984年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决定
 
  将每年8月15日定为“延边老人节”
 
  这一天
 
  老人们和子女们聚在一起
 
  载歌载舞?欢声笑语
 
  共度美好时光
 
  那么,老年人要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哪些侵犯老年人权益的行为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七十六条 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 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 侮辱、诽谤老年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九条 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或者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条 对养老机构负有管理和监督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二条 涉及老年人的工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无障碍设施所有人、管理人未尽到维护和管理职责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有关单位、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国家鼓励、扶持针对老年人的社会服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第三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社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日间照料、疾病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和网点,就近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发扬邻里互助的传统,提倡邻里间关心、帮助有困难的老年人。
 
  鼓励慈善组织、志愿者为老年人服务。倡导老年人互助服务。
 
  法官寄语
 
  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内容非常广泛,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除了以上提及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这部专门的法律外,还可在《宪法》《刑法》《民法典》等找到有关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的规定。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年人属于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他们更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仅要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还应帮助他们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方法,了解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如何寻求法律帮助、法律保护,从法律层面保障老年人权益。
 
  (曲诗雨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