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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玩失踪 法庭现身终还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蕾)“感谢法官,让我成功讨回了这笔欠款!”日前,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鸭园法庭以调解方式成功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案情回顾
 
  肖某与林某系朋友关系。林某因急需用钱,向肖某借钱。出于信任,肖某借给林某1万余元,并约定了还款日期。还款期限届满后,肖某催促林某还款,林某多次推脱拒不还款,不久便突然“失踪”无法联系。无奈之下,肖某诉至法院。
 
  鸭园法庭受理后,承办法官根据相关证据材料认为,本案双方的借款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林某应按照约定向肖某履行偿还款义务。经过多方调查和工作,承办法官终于电话联系上了林某。起初,林某在电话中矢口否认自己欠钱不还,但经过承办法官认真严肃释法明理,并表示要上门面对面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时,林某吞吞吐吐表示愿意主动到法院配合工作。
 
  林某来到法庭后,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理多方角度做林某工作。最终,林某承认了借款事实,并当庭将全部欠款足额还给肖某,肖某当场撤诉。至此,一场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
 
  诚信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理念之一。借钱还钱,应讲诚信。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守信者必然一路畅通,失信者必将寸步难行。(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