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董跃)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联动工作,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抚松林区基层法院与池南区政府、池南区公安局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作用下,成功化解了一起历时久、执行难的“骨头”案,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到位33.26万元。
据了解,2015年陈某向华某借款近三十万元,约定2018年一次还清,但陈某一直不予偿还,2021年8月,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受理并审结华某诉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从立案开始,被执行人陈某就东躲西藏、不愿履行法律义务,多次传唤均不到法院,屡次通过撒谎找理由等方式拒绝还款,辗转躲藏在多个亲戚朋友家,不断拖延时间。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执行局采取线上网络查控、线下房产、车辆查询等多种措施均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项目。案件进行一年多,此时申请执行人华某重病在身,被执行人还是完全联系不上,这期间华某已经进行两次大手术,欠下外债,急需用钱。
执行局干警也日夜着急,想帮助申请执行人解决实际问题,在辖区池西区、池南区等地多次走访,发现被执行人踪迹就立即行动,但到达目的地后却根本不见人影,像是“打游击”。功夫不负苦心人,在几个月的走访调查中,终于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在池南区政府管辖区有一处未曾网上登记的“老房子”。
随后执行局干警与池南区政府取得联系,据政府工作人员描述,陈某房产地理位置处于政府开发项目中,池南区政府也因找不到陈某犯愁,房屋无法拆迁导致相关项目一度搁浅。
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依托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迅速与池南区政府和池南区公安局取得联系,多次沟通协商,通过信息共享、大数据定位,终于发现陈某的身影,确定陈某这次的躲藏地在临江林区一处偏远的深山老林中。
法院执行局迅速响应,不顾天气恶劣、道路崎岖,驱车两个多小时到达定位地点。但是到达地点之后被执行人陈某所处的深山比想象中还要偏僻难找,法院人员差点迷路,再次通过府院联动,与临江森林公安分局取得了联系,在临江森林公安分局所属六道沟派出所积极协助下,执行干警终于走进陈某家中。
被执行人陈某看见执行干警时又惊又怕,一度心虚想跑,但这次陈某再也无处躲藏。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进行询问调查,并且耐心沟通做陈某工作,讲述华某现在的困难与处境,最终陈某同意协助池南区政府对自己“老房子”的拆迁,确保政府项目顺利进行,同时拆迁所得款项用于偿还申请执行人华某。
府院联动协作机制借助政府和公安机关的信息技术优势,拓宽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人找物”渠道,取得了良好效果。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与辖区政府、公安局加强信息数据共享,做到密切联动、快速反应、精准查控,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努力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不断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抚松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