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善用“执前调 ”实现“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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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看 倾情执行保民生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没想到这笔钱这么快就能要回来,多亏了法院执行有力度!”拿到钱的申请执行人感激的对执行法官说道。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据悉,董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时与另外一辆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对方车辆乘客之一王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董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此后,王某就赔偿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审理,判决董某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董某未全部履行判决内容,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局尹法官立即联系被执行人董某,要求其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董某的财产展开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董某银行账户有一定存款。经过沟通联系,被执行人董某一直未表明态度。对此,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董某银行账户存款予以冻结,并再次联系被执行人董某,向其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董某迫于执行压力,一次性主动履行执行款2000余元,案件顺利执结。
 
    小标的涉及大民生。下一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坚持从细微处入手,多措并举对小标的案件形成执行高压态势,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