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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军婚!判刑!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邂逅美女新同事一见倾心,处心积虑加微信表露芳心,知道对方是“军嫂”还步步紧追,大胆示爱“打动”对方后迅速同居。27岁的小王以为遇见“爱情”不曾想却会因爱“获刑”。
 
  案情回顾
 
  公司车间里来了新同事阿敏,小王对其一见钟情并悄悄记下联系方式随后便对阿敏开始了狂热的追求。追求遭到拒绝后小王不仅没有退缩反而步步紧逼,追爱逐渐升级。终于阿敏被打动但却道出了“实情”。原来她已经和相恋两年的“兵哥哥”小张结了婚,短暂的蜜月之后小张赶回部队继续服役,但二人约好半年后阿敏到小张服役的城市去找工作。可没想到两地分居导致这对新婚夫妻之间的话题越来越少,经常因琐事发生口角,一气之下阿敏删除了小张的微信。
 
  就在小夫妻的“冷战期”,阿敏遭遇了小王的“强势进攻”招架了没多久,便答应和小梁一起同居,随后阿敏提出离婚。几番努力后,小张还是未能拉回爱人的心,就在十一放假期间
 
  正在服役的小张请假赶往阿敏处,没想到自己的爱人已经和他人同居还出现了早孕迹象。这场“军婚”挽救无济于事,心灰意冷的小张随即报了警。
 
  小王明知阿敏丈夫为现役军人,仍然积极追求并且与其同居,该地检察院以涉嫌破坏军婚罪对小梁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小王犯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随后阿敏与小张协议离婚,之后回到老家与小王也断绝了联系。破坏军婚,真是“情迷心窍”“三败俱伤”婚外恋情,没有赢家!
 
  军人作为特殊的群体,肩负着保卫祖国的重任,他们的婚姻受到国家法律的重点保护。
 
  法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 张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