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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那些事儿,《民法典》里这样说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
 
  覆盖了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
 
  作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充分体现了时代特色
 
  今天的【法官说法】
 
  就让我们一起看看《民法典》中
 
  对结婚、离婚、子女抚养等方面有什么新规定
 
  1如果一方在婚前患有或隐瞒患有重大疾病,怎么办?
 
  出于对婚姻自主权的尊重,《民法典》中疾病不再是禁止结婚以及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而是变成了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也就是说,一方在婚前知道另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仍然同意结婚,他们是可以结婚的,婚姻也是有效的。如果一方婚前隐瞒患有重大疾病的事实,另一方在婚后才发现,可以在知道或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什么是离婚冷静期?
 
  为了维护家庭稳定,减少冲动离婚,《民法典》中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双方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民政局不会立即发放离婚证,而是会给两人30天的时间考虑,如果30天过后双方还想离婚。那么需要在下一个30天内亲自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如果双方没有在期限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申请。这并不是限制离婚自由,而是给双方一个机会审视婚姻,谨慎行使权利。
 
  3到法院起诉离婚就一定能离吗?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怎么办?
 
  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会审查双方是否具有法定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
 
  《民法典》中规定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双方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被告又不同意离婚,一般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如果双方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没有和好,又分居满一年,则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判决双方离婚。
 
  4离婚后孩子跟谁一起生活?谁的意愿最重要?
 
  关于这个问题《民法典》中是这样规定的,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作者: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宋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