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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小区车位不够多,首先应满足业主需要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小区车位不够多,首先应满足业主需要。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作者: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 于国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