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东阿县司法局高集司法所联合高集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损害赔偿纠纷。
高集镇的乙某骑着电动三轮车走到某路段时,临时把车停在了路中间,下车处理点事情。偏偏手刹没拉、路面又带点儿坡度,三轮车溜车,正好碰上了甲某停在路边的私家车。甲某回来后发现车门多了一道划痕,当即找到乙某理论,要求对方赔钱或者把车修好。乙某承认是自己没刹住车,但觉得不过一点小剐蹭,不至于大动干戈,说话间言语也不太注意。两人你一句我一句,互不相让,很快就把在附近的两家人都引了过来。一时间,两家人围在路边争吵不休,动静越来越大,引来不少路人围观。
接到群众反映后,高集派出所和高集司法所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见两家人情绪激动、争执不止,为了避免事态升级,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围拢的两家人分别劝离疏散,把围观群众劝退。随后,派出所民警与司法所调解员将两位当事人甲某和乙某请到高集司法所调解室,坐下来好好解决问题。
调解员和民警先把两位当事人请进调解室,分别听了各自的说法。甲某态度很明确:“剐蹭是事实,赔偿也应该。我可以让乙某他们村的修车师傅来鉴定,损失多少就赔多少,我不讹人。”乙某也承认责任在自己,但总觉得对方要求太高。司法所调解员与派出所民警共同研判后认为,双方其实没有根本性的矛盾,关键是把损失搞清楚。于是当场请来了乙某所在村的修车师傅,现场检查甲某的车。修车师傅蹲下仔细看了看,拍了拍手站起来说:“就是点轻微的表面划痕,底漆都没伤到,抛光一下就行,免费处理,不用花钱。”这话一出,甲某当场松了口:“我本来也没想讹他,他要是好好道个歉,这事儿就完了。但是他的态度很恶劣,我才赌气非要赔偿不可。”
司法所调解员和派出所民警一听,心里有了数——问题不在钱上,在“气”上。两人分工协作,民警把乙某单独叫到一边,从治安管理角度对他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两点:停车不拉手刹,这本身就是安全隐患,万一撞的是人或者造成其他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跟人沟通时,言辞不当。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把家属都卷进来,差点酿成更大的冲突,这可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与此同时,调解员也耐心安抚甲某的情绪,跟他解释乙某其实并无恶意。乙某听完民警的教育,意识到自己理亏,态度也彻底软了下来,表示愿意真诚道歉。调解员和民警又一起做甲某的工作,劝他给对方一个台阶下。甲某想了想,点了头。在调解室里,乙某走到甲某面前认认真真地道了歉:“这事儿是我的错,停车没刹好,说话也没注意,对不住了。”甲某摆摆手:“行了,道个歉就完事。”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握手言和,一场眼看要闹大的纠纷就此平息。
一场纠纷的起点往往是一个疏忽,而让纠纷升级的,常常就是一句不妥当的话。事儿好办,气难消,很多时候调解调的不是“事”,而是“气”。高集司法所与派出所此次快速反应、联合调解,先疏散家属控制现场,再把当事人请进调解室耐心化解心结,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的柔性优势与公安民警的法治震慑作用,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山东省东阿县司法局高集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