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于嘉琪)“15200元货款终于有着落了!多亏执行局精准查封,不然这笔钱真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近日,申请执行人崔某在法院执行局查封王某的人参叶后,紧紧握住执行局执行法官的手感慨道。这起标的额15200元的买卖合同纠纷,通过依法查封处置人参叶顺利执结,彰显了司法对民生权益的坚实保障。
案件始于2024年3月22日的一笔干人参叶、干西洋参叶交易。购买当天,被执行人王某并未现场支付购买人参叶所需的钱款,而是写给申请执行人崔某一张欠条,欠条上明确表示所欠的欠款于2024年10月30日之前一次性结清。还款到期后,申请执行人崔某经与被执行人王某多次沟通,王某始终以没有钱、不接电话、推辞等方式拒绝还款,今年3月,多次催要无果的崔某诉至法院,崔某胜诉后王某仍未履行义务,案件随即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小标的关乎大民生,每笔欠款都连着群众切身利益。”执行局接手案件后,立即启动财产查控程序。经核查,王某名下银行账户无存款、无房产车辆登记,看似无财产可供执行。但执行团队并未放弃,通过走访王某户籍地村委会、调取当地物流及农资采购记录,最终锁定线索——王某在抚松县兴隆乡某村朋友的家里,存放人参茎叶(干叶)三十箱,每箱大概十公斤左右,共计三百公斤左右并予以查封。
为实现财产价值最大化,执行局决定采用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公开处置,拍卖前,执行团队通过司法拍卖平台详细标注人参叶品质、产地及药用功效,吸引药企参与竞拍。此次通过处置特色农产品破解执行难题,既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初心。
“执行既要守住法律底线,更要灵活破解难题。”执行局用专业高效的行动,让“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公正的力量,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