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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巧进村,司法服务一直在路上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毛艺璇)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近日,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额穆派出法庭法官将审判庭“搬”到当事人家门口,入村开展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的巡回审判工作。
 
    案情简介:
 
    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是同乡关系,耕种的农田相邻,张三想要在秋收之前拓展一条新的收地道路,而李四认为张三拓宽的道路在自家农田边缘,势必会损毁自家庄稼,故不同意张三开拓新的道路秋收,坚持要张三走之前的老路,双方因此争执不下,遂诉至敦化法院额穆法庭。
 
    承办法官考虑到案涉土地四至及定位坐标点不清晰,为查明案件事实,扎实推进案件的审理,特邀村委会负责村干部协同联动打点定位,在双方当事人及村民的见证下,一同前往现场进行实地测量、拍摄现场照片、录制打点定标视频等勘测工作,与此同时法官耐心倾听双方陈述后,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相邻权的规定进行释法明理,指出相邻权纠纷需以事实为依据,既要考虑客观情况,也要依法判定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邻里间合理容忍义务。组织当事人互相确认自己土地的四至及范围,通过现场勘验的方式深入梳理案情。
 
    考虑到该案涉及邻里纠纷,是最典型的乡村易发纠纷,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法官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进行案件审理,村干部及部分村民旁听庭审。
 
    在庭审结束后,庭审现场立即转变为专题“普法课堂”,对于有相关纠纷困扰的村民纷纷提出问题,法官就相邻权纠纷、排除妨害、诉讼流程等有关知识对群众进行科普,村民们表示“希望以后可以多多来几次,为我们普普法,长长知识,以后遇见问题也不怕了!”
 
    近年来,敦化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耕基层法治土壤,不断探索司法便民利民新举措,用法官多跑路换群众少跑腿,真正将诉讼服务送到人民群众身边,减少人民群众诉累,降低人民群众诉讼成本,未来将继续在不断实践中通过“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的方式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将便民利民惠民举措落到实处。(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