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人居环境整治引纠纷,妥善解决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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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裂缘散终有时,调解+敦促书为未成年子女成长“兜底”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苏杭)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三源浦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并向离婚双方下发法庭首份家庭教育敦促书,在妥善化解家庭矛盾的同时,为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筑牢司法屏障,以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担当。
 
    石某与高某于2008年在柳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女,原本温馨的家庭,却因婚后感情逐渐出现裂痕,最终因感情不和分居3年有余,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了解基本情况时,特别关注到双方育有未成年子女这一情况,深知离婚对孩子而言可能带来的心理冲击与成长影响,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调解过程中,法官先是化身“倾听者”,给石某和高某足够的时间倒一倒“苦水”。石某说起这些年生活的磕绊、感情的疏离,忍不住红了眼眶;高某也提及自己在婚姻里的委屈与无奈,声音带着哽咽。
 
    法官静静听完,没有急着下判断,而是先以“父母”的身份共情,“咱都是当爹妈的人,孩子要是知道爸妈因为这些事儿闹成这样,心里得多难受啊”,简单一句话,让原本紧张的氛围缓和不少。紧接着,法官切换“法律讲师”的身份,细致讲解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夫妻一场,好聚好散,以后就算不是夫妻,也是孩子共同的爸妈,做什么事都得为孩子成长考虑。”
 
    就这样,在法官的调解下,石某和高某渐渐放下情绪对抗,开始理性讨论孩子的抚养安排,也心平气和地商量财产分割方案。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对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考虑到父母离婚后,孩子的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极易出现“空档”,法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未成年人保护的实际需求,向双方下发了家庭教育敦促书。敦促书里明确强调,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不因婚姻关系解除而消除,并要求双方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关注子女身心健康,多保持密切沟通,比如定期和孩子谈心,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状况;遇到孩子教育、生活的重大问题,共同商量解决,尽最大努力降低离婚对孩子成长带来的不利影响。
 
    此次离婚纠纷调解及家庭教育敦促书的下发,彰显出法庭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时,不仅聚焦“定分止争”,更着眼于“未成年人权益守护”,以司法之力为家庭和谐“兜底”。柳河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助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