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段小龙 刘守新)为护航二十大,近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多措并举,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在日常管理中加强依法监督管理,增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帮扶,严防其脱管漏管和失控现象发生,切实维护辖区的安全稳定。
一是强化监督管理,发挥矫正小组作用。莒镇司法所注重发挥社区矫正小组的监管作用,不定期通过矫正小组成员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活动情况,并与手机定位、电话抽查情况进行对比。强化矫正小组成员的监管责任,确保“天天见其人、日日闻其声、时时知其踪”工作常态化。
二是加强信息化监管,防止脱管漏管。监管制度。严格按照《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管,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作用,坚持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全天候跟踪定位,准确详细地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行为轨迹。对系统显示关机、停机、手机故障、私自外出越界及人机分离、呼叫转移等违规行为的矫正对象,通过警示教育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及时提醒,有效预防了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电话和微信调度监管制度。在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问题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发现手机定位异常现象,以电话通知的方式,询问他们的具体实际位置,要求实时定位拍照上传至司法所社区矫正微信群,照片要达到人、地、物清晰可辨认,有效弥补了手机定位管控不足之处;对定位手机长时间没有运动轨迹的矫正对象采取多次拨打定位手机,核实是否人机分离;工作人员还通过微信平台,发现和了解服刑人员思想、生活、工作上的动向,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疏导、教育,从根本上杜绝脱管、漏管、虚管现象发生。
三是强化集中教育学习,规范思想汇报。在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时,采取播放禹城市司法局录制的快手抖音法治教育节目、开展法律讲堂的方式,让社区矫正对象在观看电影电视过程中,将法治教育形象化、立体化、生动化。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观看、阅读后积极发表心得体会,并将自己的所学所想记录于白纸黑字,这样有利于工作人员从中发现他们的思想情绪问题,及时介入引导。同时,在司法所社区矫正微信群群内推送法治时事政策宣传材料、励志读物、社区公益活动等信息,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把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的内容提升到日日有、天天新的程度,极大的增强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教育监管措施的效果。对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汇报的内容进行统一规范,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按照个人思想状况、工作情况、生活情况、家庭情况、自我学习内容、其它突发状况等进行详细汇报,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递交的思想汇报不符合要求或字数过少的,责令服刑人员重写。通过认真审核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汇报,及时从中发现苗头和问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让社区矫正对象筑牢“零越界”的思想防线。
四是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增强社会责任感。以开展社区服务劳动为依托,积极协调社会各方力量,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在镇辖区内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群众按时参加核酸检测,将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结合在一起,让他们在劳动过程中增强公德意识、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自觉矫正不正确的思想和言行,养成自食其力,热爱劳动的生活习惯。(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