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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禹城莒镇对刚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首次个别谈话教育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段小龙)山东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始终坚持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的模式,严抓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及心理教育工作,帮助服刑人员牢固树立服刑意识,稳中有进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教育转化效果。10月12日,莒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刚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首次谈话个别教育活动。
 
  在首次谈话中,莒镇司法所长段小龙首先详细了解了该社区矫正对象近期的工作、家庭、生活、思想状况,指导其认真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领会掌握按时报到、集中学习、公益服务、请销假、居住地变更、奖惩等各项法律制度,着重强调警告、收监法律规定,促使其增强服刑意识,自觉接受教育改造。最后对刚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不忘过去,警钟长鸣。防止因不懂法、不知法以及存在侥幸心理而误入歧途;二是要珍惜现在、加强学习。一方面要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自身的生活、工作技能;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拓宽自己的法律知识面;三是要服从司法所管理,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通过首次个别谈话教育,该名社区矫正对象表示今后严格遵守镇司法所的各项管理制度,遵纪守法,认真改造,重塑人生,力争早日回归社会。(山东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