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日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6·26”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并现场回应媒体关切。发布会现场,省法院刑一庭负责同志张运通、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张贯修先后就涉“笑气”治理、青少年成瘾性物质防范两大社会热点问题作答,详解我省司法打击、源头防控、家校协同禁毒全链条举措。

布会上,有媒体记者注意到本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多处提及“笑气”,现场提问该物质具体危害,以及山东法院在打击、防范“笑气”滥用领域开展的相关工作。
针对该问题,省法院刑一庭负责同志张运通作出详细解答。他介绍,“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是室温下无色不可燃、带有轻微麻醉作用的危险化学品,并未列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目录。此前不少不法分子借此钻空子,将其当作可规避刑事处罚的替代品诱导他人吸食。目前山东省已明确吸食“笑气”适用行政处罚标准,相关行为可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张运通表示,省法院以省人大代表两会期间提出的“强化笑气滥用治理”建议为抓手,第一时间开展专项调研,全面梳理治理堵点难点;主动参与省政府组织的打击“笑气”联席会议,研判涉“笑气”案件法律适用难点,梳理综合治理对策并形成专题报告报送省委政法委,推动构建府院联动治理体系。目前省内公安、检察、法院三部门已形成统一共识,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各类涉“笑气”违法犯罪。同时,全省各级法院常态化发布涉“笑气”典型案例,广泛科普吸食危害,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从源头压缩“笑气”滥用生存空间。
发布会另一焦点集中在未成年人涉毒案件,多起典型案例显示青少年、未成年人沾染各类成瘾性物质问题突出。记者就此提问,法院能为学校、家长提供哪些实操性防范建议,守护青少年远离成瘾物质侵害。
省法院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张贯修回应称,今年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惩治新型毒品犯罪是全省禁毒宣传核心工作,因此本次发布典型案例重点聚焦未成年人受害案件。未成年人滥用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既源于青少年好奇心旺盛、叛逆心理重,易被各类“新奇体验”诱惑;也存在药品流通销售监管缺位、全社会综合防控体系不完善等客观短板,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潜藏社会治安风险。结合审判实践,张贯修向学校、家长提出三项核心防护举措:一是搭建家校常态化沟通渠道,密切关注未成年人社交圈与心理状态,对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存在不良行为的青少年重点关注,第一时间捕捉异常信号;二是将麻精药品、成瘾物质防范知识纳入初高中常态化法治课堂,采用通俗生动的宣讲形式,提升学生识毒、辨毒、拒毒能力;三是依托学校、社区完善青少年健康服务配套,开设免费心理咨询服务,配套成瘾性物质检测渠道,为受诱惑、有困惑的未成年人畅通求助途径。
此次“6·26”禁毒新闻发布会,聚焦群众高度关注的新型成瘾物质、青少年防毒两大民生痛点,通过司法专业解读、实操防控指引,进一步明晰涉“笑气”违法处置标准,补齐校园、家庭青少年禁毒防护短板,以司法能动履职筑牢全省全民禁毒防线。(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