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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敦化林区基层法院组织干警签订“三个规定”承诺书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金薇)为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三个规定要求,进一步对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插手、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的行为划出红线,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于5月14日组织干警签订《承诺书》,切实为干警敲响规范司法行为的警钟。
 
  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全体干警承诺:
 
  (一)不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任何环节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二)不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不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
 
  (四)不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五)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六)作为司法人员应当如实记录各级领导干部及本院内部人员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况;
 
  (七)不对办案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八)保守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秘密;
 
  (九)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不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不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十)不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十一)不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不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十二)不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不存在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三个规定”是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司法生态,确保“三个规定”落地见效,全力实现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政治部)